工会(妇联)工作职责
工会(妇联)是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、妇联单位领导下的教职工群众组织,积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、竭诚服务职工群众,是学校党政联系教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。其主要工作职责如下:
1.协助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,学习、贯彻、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组织贯彻落实上级工会、妇联和学校党委部署的工作,指导学校基层工会和妇联开展工作。
2.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,组织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,加强学校的民主建设。
3.参与学校改革、发展方案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等制度的制订及劳动争议的调处,努力反映教职工诉求,积极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。
4.组织教职工开展丰富多彩、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,丰富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,提高教职工队伍素质。
5.做好教职工的福利及慰问工作。
6.维护女教职工的特殊利益,倾听女教职工意见,反映女教职工诉求,密切联系女性职工群众,组织女工活动。
7.抓好分会组织建设,做好会员的发展、教育工作和会籍的管理工作,负责收好、管好、用好工会经费,管理好工会资产。
8.承担教代会、工代会的日常工作。
9.完成学校党政领导及上级工会、妇联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10.做好本部门档案管理、收文办理、预算管理等日常工作,做好涉及教职工信息或数据的保密工作,进一步强化岗位职责,细化工作任务,提升工作质效。